依照高雄市政府「高雄市社區大學收退費基準」第三、四、十條:
高雄市第一社區大學行政上,採以下流程,請大家配合:
一、旁聽:請先向辦公室確認課程未額滿,且講師同意旁聽;再於上課前到辦公室繳交旁聽費$250,持收據進教室旁聽。
二、加選:
- 學分費依下表辦理,若同時符合身分優惠與學分費折扣,僅能擇優辦理。例如:三學分課程第四週起費用為$2500,若有原住民等身分,學分費享六折$1800,則以六折較優惠計算。
- 雜費(電腦、冷氣)與製證費另計。
三、退選:學分費及雜費依下表辦理,採比例制,以原本繳費現金之比例退還。
高雄市社區大學學分費退費表
參考資料:高雄市社區大學收退費基準
「三、學分費以每學分新臺幣一千元為限。但學員於開課第三週後始入學者,
學分費依課程所餘時數比例收取。」
「四、旁聽費以每一課程每次新臺幣二百五十元為限。但開課後二週內未額滿
之課程,免收旁聽費。」
「十、社區大學學員退選課程者,得依下列規定申請退費。但製證費及保險
費,不予退還:(一)學分費及雜費:實際上課日至第十四日退選者,全額退還;第十五日起
至第二十一日退選者,退還百分之七十;第二十二日起至全期三分之ㄧ退選
者,退還百分之五十;逾全期三分之ㄧ退選者,不予退還。
(二)代收代辦費:未購置成品者,發還代收之費用;已購置成品者,得發還
代購之成品。」